绥化市2015年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文件及会议精神,按照教育局全年工作部署和省考评办年度工作要求,务实工作,稳中求进,主动适应改革趋势,以促进考试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评价质量为目标,全力做好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推动考评工作上水平、登台阶。
二、目标任务
(一)深入了解、研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1.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深入了解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决策部署上来,为迎接和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思想和理论准备。
2.推进考试评价改革。积极宣传、引导各县区及全市高中学校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颁发的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两个实施意见”,领会精神,分析研究改革可能引发的课程、师资、管理等变化,及早入手,积极应对。
(二)求真务实,提升考试评价管理水平
1.考试管理。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进一步完善考场配套设施,合理规划考点分布,加强对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统一制定全市校考管理办法和日程表,进一步规范考籍注册、网上报名、信息更正、考籍变更等环节程序、加强细节管理,确保材料准确、程序合规、时间及时。
2.评价管理。探索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高标准开展质量评价及研究,充分发挥学考对高中教育教学的检验、引领作用。
(三)完善机制,推动考试管理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工作管理机制。建立省级统筹、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考评工作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通过签约承诺、目标考核、行风评议、社会监督、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形成统一部署、责任明晰、协作联动、互相促进的工作格局。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学考”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学考”领导、包考点主考、考点学校校长、考生学校校长及监考学校校长、巡视员和监察员各负其责,哪一部位出问题,责任一追到底。
3.依法依规治理考风考纪。重视宣传、引导,加大对考生考前教育力度和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整治处罚力度。
(四)转变作风,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1。坚持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利用省市网站和工作群,建立省、市、县区、学校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联系,布置工作、反馈信息,咨询解疑,调研问卷,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交流。
2.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业化考试评价队伍管理,提高技术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整体水平。
3.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凝聚全市考评战线智慧,拿出高质量调研成果,为省里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4.做好宣传工作。积极进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宣传解读和舆情引导,为推动考试评价改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出应有努力。
5.厉行工作督办。继续完善任务分解、限时办结、检查监督、结果反馈等一系列措施和办法,改进工作作风。
三、保障措施
1.继续实施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统计公布办法,推进工作落实。
2.建立完善考评人员管理培训制度。